3名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考取公务员遭拒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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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4 14:48 南方农村报 网友评论 2 条,点击查看
佛山三名公务员考生经过层层拼杀,通过笔试和面试,却在体检中查出携带“地中海贫血”(简称地贫)基因,而被认定为不合格,被拒绝录用为公务员。去年12月29日,这三位考生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递交诉状,控告人事部门歧视,法院将在7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答复。
长期从事反歧视研究的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认为,在全国各地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基因检测极为罕见,而考生因为基因检查出问题被拒录进而起诉,这在中国应属首例,此案或将成为国内就业基因歧视第一案。
考试过关地贫挡路
去年4月,小谢等三名考生参加佛山市公务员考试。经过层层拼杀,他们终于通过笔试和面试,并于6月参加公务员体检。兴奋未消,他们却被告知自己的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偏小,被要求进行复查。
7月11日,三名考生在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复查,复查项目为地中海贫血基因分析,该检查认定他们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体检不合格。今年8月,经三名考生申诉,佛山市人事局安排复检,结果仍与复查一致。
之后,三名考生致电佛山人事局工作人员,被告知只要是地中海贫血,无论何种情况,体检结论都是不合格;他们因此失去了被录用为公务员的机会。
9月16日,小谢等三名考生向佛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个月后,佛山市政府维持了佛山市人事局有关体检不合格的决定。
12月29,三名考生前往禅城区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法院责令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佛山市人事局)认定他们体检合格,并按程序对其进行考察录用。据悉,目前法院尚未决定是否立案。
带地贫基因者身体“正常”
三名考生的代理律师表示,查阅医学资料可知,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能存活至老年,该病易被忽略,且无需特殊治疗。三原告能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且其身体没有任何症状表现特征。
“地贫”临床上常分为轻型、中间型和重型;中重型地贫症状明显,但轻型地贫和地贫基因携带者基本没有体征表现,不影响工作和生活。这种病在北方罕见,而在南方较多,特别是两广地区。
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算不算患血液病呢?今年10月,地贫研究专家、广州南方医院儿科主任李春富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地贫基因携带者也算是轻度地贫,可以算在血液病的大概念下,但血液病有好多种,应区别对待;“轻度地贫”在两广地区“只能看成是正常人”。
李春富认为:“地贫基因携带者在广东本土人群中占近12%,人群非常庞大,且他们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公务员考试体检判定为不合格是不对的!”
擅增体检项目涉嫌歧视
12月30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年佛山市公务员招录时,每年都有地贫基因携带者通不过体检被拒绝录用。
该负责人还表示,作为佛山市公务员招录部门,他们对这种情况深感可惜但也无奈。她介绍,因为广东地区地贫基因携带者人数较为庞大,所以每年报考佛山市公务员的考生中都有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我们也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看是否能对‘地贫患者不予合格’的规定予以放宽,但由于目前没有特殊政策,只能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我们也没办法。”
而三名考生的律师说,国家人事部于2005年、2007年相继颁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规范了体检项目,但佛山市人事局却在体检项目中增加了平均红细胞体积(MCV)检测,该项目并不属于血常规的必检项目。
他说,佛山市人事局对该项目检测血液病的必要性也未做任何说明,其所依据的《佛山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既无法律效力,事先也未在招考说明中公布。
三名考生则表示,佛山市人事局该操作,侵犯了自己的身体隐私权。他们呼吁人事部门严格执行人事部的《体检标准》,不要对血液病范畴做出过宽定义,应给予地贫基因携带者公平竞争的机会。
长期从事反歧视研究的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12月30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佛山市人事局的行为涉嫌歧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周伟教授指出,世界各国对于身体隐私权都有明确规定,对于基因检测更是有严格的限制,美国就于2008年通过了一项反基因歧视法案。周伟还表示愿意为小谢三名考生提供法律援助。
□南方
[ 本帖最后由 心之妈妈 于 2010-1-12 21: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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