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到户籍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二、如实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环情孕情检查.三、居委会加具意见后到户籍地街(镇)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凡本区户籍18至49周岁的育龄的人口离开广州市,从事务工、经商等到活动的,外出前须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申领《婚育证明》的,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到计生办办理。
3、非本区户籍的流动人员,到本镇居住后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的村居验证,并免费享受户籍人口的计生服务。
4、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员必须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签订《限期办理流动人口计生证明保证书》后,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到计生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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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47怀孕妈妈
201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