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解释上来看,对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已经给出了认定标准。划重点来说就是,要认定是否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签字,或者事前没有签字但是事后承认这个债务的,那就是夫妻之间的的共同债务。
而如果夫妻没有签字也没有承认这个债务,但是一方负担的债务是用于家庭支出的部分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支出的部分,如果负债一方主张是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除了以上情况外,其他的都是个人的单方债务。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的界定,规定了债务超出家庭支出部分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也防止那些夫妻离婚中的一方恶意串通第三人损害另一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