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白云区安排重点企业员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的工作方案
为加大对“四上”企业、纳税大户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更好地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营造亲商、安商、扶商的良好发展环境,确保企业员工随迁子女享受我区教育发展成果,帮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增长发展后劲,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系列文件政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18年计划安排的新生入学指标
2018年白云区计划安排重点企业员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公办学位)起始年级学位1230名。
二、凡是在白云区注册登记纳税,并且符合下列条款之一的企业均享受该项政策:
(一)2017年统计产值(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2018年白云区在库“四上”企业;
(二)2017年在白云区全库纳税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企业;
(三)2017年在白云区全库纳税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2017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五)2016年以来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白云区四上或者有计划在白云区投资成为四上企业;(2)有意向在白云区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计划投资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六)其它区政府认为需要扶持的优质企业。
三、申请入学指标的企业员工必备条件
申请入学指标的重点企业员工原则上是户籍在广州市以外,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款:
(一)只需夫妻一方在白云区重点企业工作,夫妻一方户籍为非广州市户籍、申请入学子女户籍为非广州市籍;
(二)与可享受该项政策的重点企业签订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现居住地在白云区,有稳定的居住场所,且原则上在现居地连续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2012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有入学记录的儿童;
(五)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上述员工工作及居住情况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四、指标申请原则
2018年度重点企业员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申请及入读学校安排参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优先录取原则。对符合《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的我区产业领军人才以及在我区企业工作的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飞行员、世界500强企业、航空总部企业、临空产业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企业中层以上管理骨干的随迁子女,不受企业名额限制优先录取;博士及以上高学历人才的随迁子女可优先选择学校。
(二)梯度申请原则。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产值(营业额)大小申请起始年级学位基本指标(含小学、初中),符合条件企业可以按下列5类中任意选一类进行申报,不得重复叠加申报,指标名额不叠加。若企业申请数量多于计划指标时,录取工作截止按照企业2017年产值(销售额)和税收贡献大小顺序排队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