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同事工资1万,写进合同里的了,是基本工资,但是产假期间公司强制调整她工资为2500,公司的生育险缴费基数是按最低的,但是单位只肯按生育津贴的标准发产假工资给她,差不多也是月2500这样,生育津贴是远低于工资的。我看百度说,工资和生育津贴哪个高拿哪个的,过几个月我也要休产假了,这样的情况操作的话,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会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