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就医确认申请#
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
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
1、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
2、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以下简称“计划内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此外,以下特殊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二份;
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出示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供①结婚证、②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③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生育就医确认表下载:
网盘地址:https://pan.baidu.com/s/1jOfYf3RKSK71Kw2ezefe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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