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推文内容,
依旧是家长们关心的教育信息!
话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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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今年9月,
公办幼儿园新生
就要实行新的收费标准。
那公办幼儿园每月保教费是多少?
家长比较关心的退费问题,
比如怎么退、退多少,
具体有什么标准呢?
可以一起看看这份今年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的
《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
#YOU ER YUAN#
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
1、收费项目
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2、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按普惠性、非营利性及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分别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一)保育教育费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对应幼儿园不同类别,即示范幼儿园、规范幼儿园,同时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类别管理的变化相应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机制。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为995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
(二)服务性收费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
1. 伙食费(含税)。按月预收,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及有关税费,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按幼儿实际在园天数(不足1天按1天计)向家长公布上月伙食费收支情况,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
2. 托管费。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后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其中16:30至17:00免收托管费,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公办幼儿园托管费收费标准为10元/(人·天)。
3. 校车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三)代收费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或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务而产生的、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并由幼儿家长负担的费用。包括:
1. 生活用品费。按所在幼儿园统一管理的规定为幼儿集中代购被褥、园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费用。
2. 外出活动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统一收取并支付。
3. 体检费。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可按实代收体检费。
3、收费原则
(一)各级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本文中“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园就读的幼儿以及转来插班生;其余幼儿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月预收保育教育费。在学期、假期交叉月份中,按平时保育教育费和假期保育教育费分别结算。
(二)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在园时间不足月的,以幼儿在园天数计收。
(三)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公布(每学期期末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除本通知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对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的,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国库。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除伙食费、校车费据实列支外,托管费等收费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财政国库。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支出由财政预算核拨。
(六)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性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
4、退费原则
(一)学期与假期交叉月份,保育教育费按平时保育教育费和假期保育教育费分别结算;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取整天数,下同)的,最高收取当月一半保育教育费;幼儿在园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全额收取当月保育教育费。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未在园或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育教育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育教育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育教育费。
(二)因园方原因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育教育费。
(三)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保育教育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卫生防疫管理规定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造成幼儿园整月未开园或未开课,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当月保育教育费;如果不是整月未开园或整月未开课,则按照本通知第四条第(一)项执行。
5、收费公示制度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幼儿园办园性质、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在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中,必须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学条件、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按有关资助政策对贫困子女的减免规定或者其他资助办法。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
6、收费台账制度
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收费台账制度,填报收费情况报告表,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区发展改革部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定期在政府网站集中公示辖区内幼儿园收费标准。
7、成本核算制度
健全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定期核算制度。定期对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进行核算,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基础上,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Q&A-
常见问答
一、问:公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有哪些?
答: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属于政府定价项目;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税)、托管费、校车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代收费项目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
二、问: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公办幼儿园由省一级、市一级、区一级和未评级四大类改为按示范幼儿园和规范幼儿园两大类别进行管理,收费标准对应幼儿园不同类别实行不同标准: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23元,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月995元。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8:00至16:30。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育教育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三、问: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有何具体收费原则,遇到学期和假期的交叉月份应如何收费?
答:各级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本文中“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园就读的幼儿以及转来插班生;其余幼儿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月预收保育教育费。在学期、假期交叉月份中,按平时保育教育费和假期保育教育费分别结算。
四、问: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如何收取?
答: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在园时间不足月的,以幼儿在园天数计收。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公布(每学期期末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五、问:幼儿园除了规定的收费项目,还可以收取其他费用吗?
答:除本通知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对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的,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六、问: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资金按什么方式管理?
答: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国库。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除伙食费、校车费据实列支外,托管费等收费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财政国库。
七、问: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有什么要求?
答: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幼儿园办园性质、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在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中,必须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学条件、定价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按有关资助政策对贫困子女的减免规定或者其他资助办法。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
八、问:幼儿园收费如何报送收费台账?
答: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收费台账制度,填报收费情况报告表,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区发展改革部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定期在政府网站集中公示辖区内幼儿园收费标准。
九、问:幼儿园新的收费标准是否只是新生执行?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以2024新学年为例,仅当年注册及入园的新生(含插班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老生执行原标准不变。
又有托儿所、幼儿园停办
近期,关于“停办”
又有坏消息……
1所托儿所,2所幼儿园
官宣歇业,分别是
👇
01
越秀区东山托儿所
东山托儿所公众号通知,
8月1日起停止营业。
02
南沙国韵幼儿园
南沙国韵幼儿园公布了
终止办学告知函,
8月1日起终止办学。
03
六福华庭幼儿园慧雅园区
海珠区的六福华庭幼儿园,
也发布了7月31日终止办学
及分流通知。
除了上面能在公众号
找到宣布停业消息的3所,还有
花都区云山幼儿园、增城区伟家幼儿园、
天河区六运幼儿园、荔湾区育晟实验幼儿园等,
都有传出停办的消息。
如果有街坊知道详情,
可以评论区分享下~
9月新学期开学,中小学教材有变
日前,教育部印发
《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通知表示,
根据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
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陆续投入使用。
关于新教材使用,教育部前期已作部署,各地正在平稳有序推进。近日,义务教育新修订教材审核程序已完成,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已通过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核。
-3 POINTS-
三个重点
1.《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外语类教材配有听力材料、体育与健康教材配有数字演示资源,各地秋季开学后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免费使用。(网址:https://basic.smartedu.cn)
2.教育部组织开发了义务教育信息科技教学指南及配套课件,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各地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免费使用。
3.为满足义务教育低视力残疾学生的学习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教育部鼓励出版单位以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为母版制作大字版教材,经审定后列入教学用书目录。《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首次列入了大字版教材,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低视力残疾学生使用。请各地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精准供给。
-WHY-
为什么换新教材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新教材是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此前,2022版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已经出台,对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学方式提出了新要求。课标是教材的编写依据,教材是实现课标的载体。
目前的老教材是基于2011版课标编写,因此需要新教材。
-NEW-
2024年秋季哪些年级换新教材
此前,教育主管部门在回答家长提问时介绍说,2024年秋季,九年一贯制学科从起始年级换新教材,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开始,所谓“九年一贯制学科”,指的是语文、数学这类从一年级到九年级都有的学科;非九年一贯制学科,从起始年级开始使用新教材。所谓“非九年一贯制学科”,指的是历史、物理、化学等,例如,秋季八年级物理就要换新教材。
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2024年最新义务教育
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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