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谈天版看到一位妈妈发了一个帖子http://www.gzmama.com/thread-780728-1-1.html里面提到“广州市先天性缺陷疾病前五名分别是多趾(指)、巴氏水肿胎(即重型α地贫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以及肢体残缺。”婚检时夫妻都做了地贫,没事。是不是就不用在产前做“巴氏水肿胎(即重型α地贫胎儿)”?唇腭裂可以通过手术修补,这个也不用做了吧?难道检出有问题就流掉它?多趾(指)、肢体残缺都可以通过彩照看到吧?就只有先天性心脏病要检查,但在妈网里都少听要检查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