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把小孩送到学校后准备赶去上班,在离小学旁100米的拐弯口,有路口,但无红绿灯,我见有一大排家长牵着小孩在路岛准备过路口,我就停车让孩子们先过路口,其实我心里很高兴的,因为给孩子和120让路真的会令我心情好的,可是,可是后面那部日产轩邑小车拼命按喇叭催我,尼玛的真败兴,真想下车砸它玻璃。后来,通过路口后,那面那个车突然挤兑我,还好,我的车笨重,市区开不快的。我只是觉得那个轩邑车主真幼稚。 (来自手机端的回复)
zky86m:楼主的素养真好,在澳门每一个路口当有人要过马路时,车主都会主动停下来让路,这点很值得我们学习..有些心急的车主:本身你开车的速度已经比路人快多了,为什么还要和路人争分夺秒呢?查看原文广州真不能和澳门比,澳门人少,而且人家行人也只在斑马线过马路,广州如果这样做,车根本没法开
宸仔DADDY:广州真不能和澳门比,澳门人少,而且人家行人也只在斑马线过马路,广州如果这样做,车根本没法开查看原文中山市交警支队昨日透露,从12月10日起,“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时不停车让行(简称车不让人)”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铺开。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为警告曝光期,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开罚。从12月10日起,警方以“先曝光教育,后严格执法,循序推进整治”的方式,在全市中山城区及各镇区开展“车不让人”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部门表示,今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设置为警告曝光期,各区、镇交警大队将组织民警和协管员使用手持D V、车载电子警察拍摄“车不让人”违法行为图像和照片,或通过各大队监控室监控视频截取、保存违法行为录像。然后将相关违法车辆在媒体曝光。 2013年1月1日起,各交警大队将通过现场查处和应用车载电子警察两种执法方式抓拍“车不让人”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罚款或警告处罚。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路口不按规定让行的,依法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