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单位的收入证明,但我原来的公司不愿意帮忙盖章,有几个月的收入是无法证明的,但是是直接转到我的银行账户,银行的明细也是写明“工资”。居委的人说让我自己写上收入。想请问下,我一定得照着银行显示的工资写上去吗?可以写少吗?审核的时候会查个人的银行收支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