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逻辑有问题,按照你的要求,进入妈网销售的商品都该得到验证,例如这类商品的检验,是该妈网成立像质检局那样的检测部门,还是妈网的经营者出钱那到质监局去验呢?那么这笔费用该谁出呢?
为什么有国家质检局这样的部门,假货还随处可见呢,那是不是就要取消质监局呢?你就是这样理解我说的话吧。想必LZ的水平也不是这样,我来就事论事,不是和你吵架,不要随便给不同声音的人贴标签。否则只会让人联想你发帖的目的。
强烈建议妈网调查XX香的销售模式,功效,广告有无夸大之嫌
870399网购心得
同时,这件事情既然在妈网产生这么大的负面影响,妈网管理层应该采取某些积极透明的措施,也有利于给结束目前大家的质疑,缓解当下妈网的诚信危机,还妈网一片诚信,纯净的天空!
PS:我向来主张当发生某些事情的时候,不是禁言,而是引导大家积极的舆论,剖析并公布事情的真相,吃一堑长一智,不经历风雨,不会成长,借此献给妈网所有的姐妹,也但愿能进鉴于妈网未来的健康发展!
[ 本帖最后由 大舞台 于 2008-5-10 09:47 编辑 ]
200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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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_g5楼
个人觉得LZ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合理的,只是也许妈网从技术层面可能做不到LZ希望的结果,当然也不一定就完全做不到的,网络的能力是强大的,连周老虎都能扳倒,其实有心去查应该也还是查得到的。
大家都是为了妈网好,都是为了广大妈友好,没有必要互相斗气纠缠在一些言辞细节上。
LZ的建议是该提起妈网管理员斑竹们的注意了,有些影响太大太恶劣的团购行为确实要注意效果和影响了。
大家都是为了妈网好,都是为了广大妈友好,没有必要互相斗气纠缠在一些言辞细节上。
LZ的建议是该提起妈网管理员斑竹们的注意了,有些影响太大太恶劣的团购行为确实要注意效果和影响了。
2008/05/10回复
泽林老爸8楼
我觉得,倒不如总结一下妈网上面这帮妈妈们在网上购物时容易犯的错误.
比如说,跟风,冲动,最要命的买了回来后还要秀给别人看(或者说是显摆),不知不觉就成了商家的托,被商家有意或无意中利用了.等到后来发现出了问题,就墙倒众人推,不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做托的行为是否也有错.
注明一下:以上言论,仅就妈网上面存在问题讨论,不涉及到任何一个具体的产品的交易纠纷.
[ 本帖最后由 泽林老爸 于 2008-5-10 11:04 编辑 ]
比如说,跟风,冲动,最要命的买了回来后还要秀给别人看(或者说是显摆),不知不觉就成了商家的托,被商家有意或无意中利用了.等到后来发现出了问题,就墙倒众人推,不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做托的行为是否也有错.
注明一下:以上言论,仅就妈网上面存在问题讨论,不涉及到任何一个具体的产品的交易纠纷.
[ 本帖最后由 泽林老爸 于 2008-5-10 11:04 编辑 ]
2008/05/10回复
妳的最愛10楼
缨缨妈妈:
谁都知道保健品生意好做,利润惊人,不过好像从哪年起,国家对保健品的批号有了严格的规定,但漏洞还是有的,有时候只能靠消费者自己的眼光了。
查看原文 女儿香出现在团购版而不是商业版.据羊合伙人两孩子妈说营业额达10W 妈网团购规则就有保健品药品类不可以开团!
女儿香进货价是120元属实的话,应该还给众妈妈们一个说法!
支持楼主的做法!
女儿香进货价是120元属实的话,应该还给众妈妈们一个说法!
支持楼主的做法!
2008/05/10回复
大舞台楼13楼
缨缨妈妈:
不是我逻辑有问题,按照你的要求,进入妈网销售的商品都该得到验证,例如这类商品的检验,是该妈网成立像质检局那样的检测部门,还是妈网的经营者出钱那到质监局去验呢?那么这笔费用该谁出呢?为什么有国家质检局这样的部门,假货还随处可见呢,那是不是就要取消质监局呢?你就是这样理解我说的话吧。想必LZ的水平也不是这样,我来就事论事,不是和你吵架,不要随便给不同声音的人贴标签。否则只会让人联想你发帖的目的。
查看原文我不是局中人,发贴没有任何的私人目的,就事论事而已!
我也不喜欢吵架,吵架的事我一般避而远之。
但是我觉得你在故意曲解我的意思,依你的意思,难道除了国家立法的质监监督机构外,就没有其他途径去监控这些非常理的营销行为了吗?
第一,妈网既然能够搭建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就完全可以在这个平台之内起到他应该执行的监管能力,比如对某些性质的产品,特别是国家禁止网上销售的,别的淘宝之流能不能销售不管,妈网完全可以做到独善其身,禁止这类性质产品的销售。
第二,对于某些影响太大,大宗的销售行为,妈网可以通过官方发贴,站内温馨提示来提醒妈妈们要擦亮眼睛,这些都是可以做到的,毕竟妈网是一个娱乐生活平台,而不是一个专注的商业平台!
如果真如某些妈妈们揭发的,一个夸大广告功效的保健品,能短时间内在妈网创造十几万的利润,我觉得事情并不能小视,无论是妈网运营者,还是妈网的用户,都应该从中得到警示!
[ 本帖最后由 大舞台 于 2008-5-10 11:17 编辑 ]
我也不喜欢吵架,吵架的事我一般避而远之。
但是我觉得你在故意曲解我的意思,依你的意思,难道除了国家立法的质监监督机构外,就没有其他途径去监控这些非常理的营销行为了吗?
第一,妈网既然能够搭建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就完全可以在这个平台之内起到他应该执行的监管能力,比如对某些性质的产品,特别是国家禁止网上销售的,别的淘宝之流能不能销售不管,妈网完全可以做到独善其身,禁止这类性质产品的销售。
第二,对于某些影响太大,大宗的销售行为,妈网可以通过官方发贴,站内温馨提示来提醒妈妈们要擦亮眼睛,这些都是可以做到的,毕竟妈网是一个娱乐生活平台,而不是一个专注的商业平台!
如果真如某些妈妈们揭发的,一个夸大广告功效的保健品,能短时间内在妈网创造十几万的利润,我觉得事情并不能小视,无论是妈网运营者,还是妈网的用户,都应该从中得到警示!
[ 本帖最后由 大舞台 于 2008-5-10 11:17 编辑 ]
2008/05/10回复
乐~乐妈16楼
当发生某些事情的时候,不是禁言,而是引导大家积极的舆论,剖析并公布事情的真相,吃一堑长一智,不经历风雨,不会成长,借此献给妈网所有的姐妹,也但愿能进鉴于妈网未来的健康发展!
2008/05/10回复
candy-zhang17楼
2008/05/10回复
rachel_job19楼
:
9494
2008/05/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