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不容易,这是事实,但这不是国家、政府造成的未婚先孕,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生孩子以前就应该遇见这种情况,明知道不符合政策都要生,这位母亲也有点自私了,毕竟以后要怎么面对孩子问你,父亲是谁,为何别的小朋友有爸爸之类的问题,如果一开始觉得自己有能力独自抚养,现在又何必在乎政府这点补贴,政府的补贴本身是给予符合政策的产妇,如果政策外也可以补贴,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政府也是支持未婚先育呢,那社会风气何在?
生育保险是单位缴纳的,个人不曾缴纳,这个补贴说白了是政府给予单位的补贴让产妇在生育方面的费用和产假期间有份保障,记忆中都是要符合政策内生育才可以享受的,包括产假也是,非政策内生育是没有产假可言的。打这官司律师费都超过生育补贴费了吧,不明白在折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