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早产儿死而复生,家长术前就表示拒绝抢救!
52948怀孕妈妈
按孩子父亲 许先生的说法,去年9月份,自己妻子因为“有点感染”到医院治疗,医院说要剖腹产,生下来的小孩保不住。医生说生下来的孩子就是死亡的,让他写了一个死亡婴儿自行抱走的声明。产妇剖腹产下一个男婴,医生称已经死亡,给他一个袋子让他带走。结果他发现孩子是活的,又抱回来让医生抢救。最后孩子因为没有及时抢救出现重度脑瘫。
按照这个家长的说法,那这个医院真的是草菅人命,对生命太不负责了。也是他的这番说辞,引来众多网友的支持,大家纷纷出来指责医院,说医生不负责任,草菅人命。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单凭患者的一面之词,我们就能说这是医院的错?网上也有医生从专业的角度给出了个人的分析。
主要看的是这对父母签署的手术说明书。
有过生产经验的妈妈都知道,做手术前我们要签署各种各样的手术之情同意书。许先生夫妻也不例外。
许先生对媒体说:这张手术同意书是他妻子签的字,而且是进手术室后医生让签的。医生自始至终没告诉他孩子可能是活的。
但是这张同意书很明显写着:放弃胎儿,拒绝抢救。而且签名的就是许先生。
换言之,“放弃胎儿,拒绝抢救”手写的8个字,意思很明显,即便孩子剖出来是活的,也不抢救了。
很明显,许先生撒谎了。
第二张,许先生签字的关于死胎处理的医疗文书。
首先,要弄清这张文书的签署时间,是做手术前,而非手术后。是所有产妇产前都要签的一个胎盘等婴儿附着物和死胎处理的常规文书。
许先生一口咬定,医生说孩子出生就死了,让他写了一个死亡婴儿自行抱走的声明,也就是这个声明。
但是,这个文书是术前签署的,并非术后。而且里面没有任何说明说这个婴儿出生时就已经死了。
结合两个签字,很明显,许先生一家人手术前已经非常明确的做出了决定:胎儿取出后放弃抢救,孩子尸体自行处理。
这位医生从医学的角度勾勒出这样真相经过:
事情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去年9月份,许先生怀孕6个月的妻子,因病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经过全面检查,医生认为继续保胎不仅希望很小,而且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建议许先生及妻子剖宫取胎,取出胎儿终止妊娠。
鉴于胎儿只有25周多一点,重要器官尚未发育好,剖出后即使积极抢救也很难存活,即使存活也可能有脑瘫等严重后遗症,许先生和妻子决定放弃胎儿,签字要求放弃抢救。
但是,但是,但是——
这个本来被注定了死亡命运的孩子,在被交到父亲手中之后,动了一下。
血脉相连的骨肉之情瞬间打动了许先生,再加上潜意识里对医生和医院的某种不信任,让他在一时冲动之下改变了主意,把孩子抱回医院,要求积极抢救。
经过积极抢救,孩子活了,但是重度脑瘫,终身残疾。身为孩子父亲的许先生,需要履行做父亲的责任,终身抚养这么一个“累赘”。
面对这种局面,身为父亲的许先生,那短暂的骨肉亲情再次被现实的利益战胜。他再一次改变了主意,不愿意承担自己身为父亲对这个孩子应该承担的责任,开始千方百计寻找诸多借口,编造诸多谎言,想把责任推给医院。
不管事实的真相是怎样,我们都还是不要轻易被道德绑架,站在了恶魔的对立面。事件的本身,最无辜的就是这个孩子。
我们来做个假设,如果孩子的父母在术前没有签署拒绝抢救的同意书呢?
那结果可能有三种:
医院全力抢救出生的婴儿,花费巨额资金后孩子死亡;花费巨额资金后孩子存活,但遗留脑瘫等严重后遗症;花费巨额资金后孩子健康存活,但这个可能性很渺茫,因为这个孩子是25周的早产儿,存活率很低。
面对以上三种结果,可能大部分父母都会和许先生一样,选择拒绝抢救吧。但他又没有下定决心,最后一刻选择了抢救孩子,这个也是个人的选择。但是,现在孩子抢救过来了,但是面临重度的脑瘫,他又后悔自己的决定了,为了推卸责任,他找来了医院和他一起承担。这样,无论对孩子,对医院都是极度不公平的。
20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