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切斯和伯奇(A.Thomas,S.Chess,H.Birch,1970)将儿童划分为三种气质类型:一种是“容易(护理)的”儿童。他们的饮食、睡眠习惯和大小便都有一定的规律,喜欢探究新事物,对环境的变化很易适应。第二种是“困难的”儿童。他们的活动没有节律,对新生活很难适应,遇到新奇的事物或人容易产生退缩的行为,心境十分消极,容易表现不寻常的紧张反应,如大哭、大叫,发脾气时脸会变色。第三种是“慢慢活跃起来的”儿童。他们的生活节律多变,初遇到新事物或陌生人时往往会退缩,对环境的适应较慢,心境带有点否定性。儿童最初表现出来的这些气质特点是儿童个性发展的基础,是个性塑造的起跑线。这是这种差异或特点制约了父母或其他教养者与儿童相互作用的方式,也制约了父母和教养者对儿童作用的效果。儿童的个性从一开始就带着自身已有的特点在与周围的人、周围的环境发生相互作用中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