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穗籍适龄儿童学位分配的具体办法有哪些?1、新住户:对在新生报名前(2009年5月16日前)购房并入户、入住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入读所属地段对口小学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已购房但在5月16日至8月31日入户、入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请问有没有人知道如果在入学当年5.16日前购房并入户,但在8.31日前没有入住 ,这种情况能享受地段生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