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准妈妈们,如果你们正常购买社保内的生育保险,在16周时都会被指引去医保中心办理一本“就医确认凭证”吧?这样不但分娩可以记账,连产检也可以记账的,很多基础项目就不用自己付了,节省很多。可是,我的情况就是,我去了第一次产检后,才办好这个就医确认凭证,可第一次产检就用了1000多元了,我想问,这部分我没有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以后在产后津贴或分娩费用那里可以补回来的吗? 有无经历过这种情况的准妈妈可以教下路?或者有无本身做人事工作的MM帮忙解答?谢谢了~~
JUANFUNG:我是非广州市户口,要到34W才购买满一年的生育保,所以只能等到那时才能办理生育保险卡记账,之前的都要自已自费了 在这里咨询一下,34W才办理就医确认,社保局会受理吧?查看原文应该可以噶,因为办理噶条件系,供满14个月并且第14个月在供时就可以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