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超过晚婚晚育年龄的本市新婚夫妻,结婚之后要不要立即领取“准生证”的?听老一辈说,如果不先领证拿当年(或下一年)的“生育指标”,当年(或下一年)怀孕了,即使是双方早已超过晚育年龄,也会因无当期的“生育指标”而受罚的,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这样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