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第二胎该如呵说法。大家来评评理,我有一朋友夫妻都是农户{据说是双方是农民户口,第一个是女孩就有二胎的}生了一女儿后,乡村里面就下了通知有二胎任务,也就又顺利怀上了,但是......在一次的意外中还未出生的BB折夭了,夫妻伤心之余也就忘记了上报,两年过后,在一次的路上碰到了村妇主任,她说:"你就赶快生吧!不生的话就要把任务收回啦!"就为了一句话夫妻俩又心动啦!夫妻俩心里琢膜“别人十几万都想去偷生,我俩有任务都不生也就说不过啦!就赶在收之前试试看吧!"天公作美,真的怀上了,准妈妈欢天喜地的去办准生证。又坏事啦!准妈妈被说是第三胎抓去医院引产啦!到底是谁的错呢?夫妻俩?村妇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