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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讨便宜货,就要大力宣传街边无牌小贩吗??

42985600谈天说地

看见妈网上有一个所谓的购物达人经常帮女儿淘便宜货。这种精神非常好。本来是值得宣传的。可是发现最近有一贴竟然是帮衬路边无牌经营者。我想,路边的当然会便宜啦,无牌无照,无营业税无铺租,能和里面的商铺,能和大商场相提并论吗??这种淘的货,你们能真的说是货物便宜吗??如果这样说,是不是鼓励所有的经营者都去路边摆摊呢??这样成本下来了,所有的衣衣都会便宜呀!你这位妈妈单从自己的利益着想,有没有想过其他为了赚一口饭钱的正当经营者的利益呢??还要在妈网这个强大的宣传网络上发布地址!我是感到现在的人的素质是越来越差!!我这里说的人,不是指这个靓妈。大家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大家共同的利益为前提。不应该提倡帮衬街边的无牌摊档。所以,我希望我能在这个论坛里看到的是正当的商铺的信息,而不是要我们去做那种破坏社会和谐的事!!如果我说话有得罪人的地方,我可以跟她讲对不起!但是,前提是她要有一个共知!我经常看到这个摊档。我很讨厌这里的无牌经营者。因为,每次我都走不回家,她们都把路给档着了,而且还正大光明,堂皇而之的摆在路中间!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油烟到处都是。垃圾到处都有。你说这是我们应该要过的生活吗??我花一百多万买的市中心房子楼下竟然是一连串的非法经营者,我能住得安心吗???
   我再一次重申,我不是什么有钱人,你们也会讲,现在的房子有哪一间不值个百来万的。我只是用来比喻,当我花了钱住在这样的环境里面,我是非常难受。每天五六点回家的时候,都会惧怕油烟的烫,木头车的撞,还要低声下气希望他们能让一条路给我走过去。忍受他们的白眼比我老板白眼还多!各位美女,你们能有一点感觉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社会上有那么多的工作。为什么非得取这种捷径来赚钱呢??

工作到现在才能上来。想不到竟然获奖!非常感谢!!!
首先我要谢谢妈网的各位以为是专家的妈妈,没有你们的鉴定,我是不可能拿奖的,也不可能知道我的来处,类似芳村青山。没有你们的搜索,我还不知道我有那么多的底细给人肉呢!
第二,我要谢谢各位的心爱的走鬼。没有他们,也就没有让我发挥的题目。我祝愿走鬼之花遍地开。我祝愿社会能回到我们的最辉煌的时候----文化大革命。这样各位红卫兵就会有事做,有活干。有人斗!
第三,我要对理解我的妈妈说声对不起。因为我没能顶住黑势力强大诱惑。终于我要向他们妥协了。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强大。走鬼才能越旺盛。社会才能越退步。人们素质才能更加下降!呵呵
最后。我希望妈网里的妈妈能继续人肉一下我。我上下一百年的历史不止这一些的。包括我做搬运工,做业务员,做老板,开什么店,还开童装店,做人老婆,做人妈妈,做人儿女,做人朋友,经历绝对不止这些。我从来没机会出人头地。第一次在妈网上出头了。我很珍惜这个机会。请各位继续批评我。我会接受教育。让楼下的走鬼们做大爷。让他们能开分店,而且还在你住的地方。越开越多。让你家可以成为百万之家。也可以继承我的位置。做一个网络红人。
最后的最后:谢谢妈网!谢谢淘宝什么王。谢谢走鬼!我已经太感动了。说话都乱了。希望能让你们再鉴定多一次。

我是婉婉,帖子本来已经开始下沉,有人又翻出来,且是和前面的人争论!
太影响妈妈网的和谐了!妈妈网对于谩骂的帖子,是有限度的!
大家别再顶贴了!
再顶贴,且是争论的,我一律屏蔽!!!!!!!!!吵得严重的删除!
怒了!有完没完啊!


[ 本帖最后由 xwy0626 于 2010-5-31 14:01 编辑 ]
2010/05/27
全部回帖
社会疯了
2010/05/27回复
jjjoeyjjjoey板凳
婷婷eva:
我也觉得很奇怪  有必要发这么大火吗  都是娱乐而已 犯得着扯上社会和谐吗 LZ你是住几百万的楼房  摆地摊的挡着您家的道了  但是你就是堵个车 耽误点时间  人家呢 可能就是一家子的生活费 她儿子的学费 无证经营是不对  但是如果社会这个大环境可以给他们一个规范的营业场所 合适的收费 我想 大家谁也不愿意去挡富贵人家的道 去受富贵人家嫌恶鄙视的眼神   您有钱   您要求高   您要住的舒坦  但是想想人家只求温饱!真的是怒贫不怒娼
查看原文
同意~~,LZ发咁大火有咩用呢?买路边档的MM又唔系得罪你~~~
2010/05/27回复
支持楼主,保障别人等于保障自己,抵制无牌小版,扰乱市场!
2010/05/27回复
睇送食饭就系啦,每个人噶收入都唔同,所以消费噶层次都唔同!
2010/05/27回复
无聊
2010/05/27回复
有必要这么激动吗?不知所谓,现在只要在市中心谁家的房子不是一百几十万的.LZ如果不愿意被无证小贩打搅,实在不应该住个一百几十万那么寒酸的楼,应该去二沙岛买栋别墅.

无证小贩又如何?起码他们赚的是自己的辛苦钱,起码他们用自己的勤劳双手去养活家人.这才是和谐社会.虽然我们的有证经营是会有点受无证小贩的影响,但从来不觉得有必要如此激动,反正市场这么大,钱是赚不完的,有钱大家一起赚不好吗?

还有那么斗大的红字,LZ莫非真的刚从芳村某个地方出来?还是刚从香港的QINGSHAN出来?
2010/05/27回复
这是城管部门的事情,跟MM有何关系呢?各人的生存方式不同,体谅他人,就是体谅这个不算容易的人生,摆地摊的人也许扰乱社会和谐,但是也是弱势群体,我想如果有条件他们也不会提心吊胆做走鬼!楼主息怒!
2010/05/27回复
柯南柯南9楼
zhub:
偶昨天刚在地摊买了几件小孩衣服面壁去
查看原文
2010/05/27回复
ptmamaptmama10楼
偏激了点。。。。大家为两餐。。。看开点吧。。社会就是这样。。。
2010/05/27回复
人地买街边货,你发那么大的火
确实啊,就是有火也别这么发啊,搞到大家都很郁闷
2010/05/27回复
aikunaikun12楼
社会的错
2010/05/27回复
敏君敏君13楼
妈网啥时候变成了口水之战的地方了,不平静。
2010/05/27回复
风吹日晒雨淋,如果唔系为两餐,为左生活,又如果交得起个D乜费乜费,楼主你以为人人都想做走鬼咩。总比去偷去抢好挂?????

[ 本帖最后由 南海妈妈 于 2010-5-27 22:56 编辑 ]
2010/05/27回复
偏激!买一百多万的房子的LZ无法理解穷人的难处,典型的笑贫不笑娼!有头发边个想做癞痢!做人要宽容点
2010/05/27回复
wangwsjwangwsj16楼
什么叫做十几块钱的衣服不敢穿上街
我自己就是做童装的,我女儿现在身上的衣服没有哪件会超过30块,哪件衣服穿出去不是人见人夸,商场的东西就一定好呀
2010/05/27回复
muzishanshan:
美的够名牌了吧,那些紫砂煲贵的上千元,便宜的也要好几百,看看他们是怎么欺骗消费者的。还不是一样,比垃圾还垃圾。。。。。。
查看原文
赞同!
既然存在,就有需要!不是所有人都有钱。
2010/05/27回复
搞不懂喜欢字大一点也有错,脑袋想到什么说什么也有错。如果我是芳村出来,还是青山出来,你们是否觉得舒服呢??我只是希望不要因为便宜去帮衬走鬼。这样会越来越多人去做。无论我们以后再干什么也没有用。这个社会不是只靠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改变。但是,我希望,从我做起。无论理由多少充分,无论有多少坚苦。我就是不会帮衬无牌摊档。不会顺便给钱给街头的乞丐!不想这样恶性循环!
2010/05/27回复
那你可以和市长说一下。让他开出一块地方专门让人家摆摊嘛。这样不就解决你回家的问题啦。。。8
2010/05/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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