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当时,我是要求他给钱的,不是没有提。但是他却说不是不想给,只是没工作没收入没得给,奶奶就更不会给。分析如下:
以前前夫都没正式的工作,又与我结婚,所以她对我们一直都很冷淡,(我没生孩子时我给我们俩的生活费500元及电话、网费。奶奶包我们住和吃,其他的就一分钱也不帮(我妈那时没去世,还用大量的药费,她与我爸妈只见了两次面,一次是我们04年决定结婚他们以男方家长身份上我家,第二次是5天后我们拿证了双方的亲戚出来吃了一顿晚饭,一直到我爸妈04年05年相继去世也没再见过。
到06年底怀了儿子,我知道我们以后必须要用很多钱,逼着前夫去找了一份开的士的活干,总算是有收入,更希望奶奶会因为我怀了孩子对我们的态度有所改变,以为生活会因此有所好转。但是我想得太好了,家里她养了一只猫,宝贝得可以说有点变态,我与前夫说医生产检说家里有孕妇,不能养宠物,能不能送给别人养,她自已就是做了一辈子的医务人员,个中道理她很清楚,她却说了我到死也不会忘记的话:(1)除非你们趁我不在家把它弄死,我眼不见为净。(2)她和猫去外面租房子住,这个大房子你们住个够。否则别想猫离开她。房子是她的,我无语,也没吵,当天搬到姐姐家住。最终是在姐姐家一直待到生儿子前的半个月才回这个家的。前夫并没跟着我去姐姐家住,始终不是他家,不方便。只是偶尔去下。我是生前的半个月才回去的,不可能生了还在姐姐家,所有的医院费用都是我给的,她知道我们没钱,但还是对我们说不会给我带孩子,也不请保姆(怕会偷东西)我给的500元生活费就不用给了,还是会包我们的吃和住,唯一让我觉得她有人情味的两件事(1)帮我用她的记账单开心脏的药,只须自付药费10%,(2)买了一件贴身穿的内衣给孙子,还是去广百买东西买200送60的赠票,还贴30元买的。
前夫最终在我要上班时辞了的士的工又留在家里带儿子,儿子的奶粉、尿片、衣服、打针、看病的一切一切费用都是我给的。平时工作很晚回家,到家了还要照顾儿子(白天他带,晚上和假日我带),一直到儿子满2岁。其间我多次让前夫找活干减轻负担,儿子就白天给别人家里带,我晚上再接回来,但他没答应,说不安全,还是自已带。我和他就在这些事情上多次的讨论,但都没结果,而他一个男人在家里带小孩,也让他很无奈。慢慢的就不再为这些事交流了,因我已很累很累了。一直以来我们从来没提过要因此离婚。
直到去年6月他因朋友的活动认识了小3,而小3的家庭问题,让他身有同感后与她一拍既合,相识不到一个月(两人的电话记录清单)就陷入两人都无法离开对方的地步,从而发生了婚外情。8月15日,我发现了他们的关系了,也不再因反对找了一个白天带儿子回家的保姆。晚上再接回来,1000元/月,我给。我也与他沟通我们之间出现的问题,寻求方法解决,希望这样他能为这个家找回他那丢了的心,但已经无补于事了,他已经收不回心了。更变得不象我认识20年的人了,以前不是这样的,更会为了小3而中伤我,要挟我,与我认识的人判若两人。
申明一点,我一直都没提爷爷,因为他是这个家里对我和儿子最好的人,都是背着奶奶的,不会在她面前很明显。奶奶是高级干部,女权至上,她说的话就如部队里的命令,只能执行,不能反对,对所有人都是,包括丈夫儿子媳妇。这个家,如说谁可怜,就是爷爷,他已经对了奶奶40多年了,还不知要对多少年,也许他已麻木了。我是一天也呆不下去,他对我的好,我一直都记在心里。
也许是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在这个家过得很累,很累。所以提离婚了。
再此期间,奶奶对我的态度一如既往。但对孙子的态度有所好转,可能给别人带,见的时间少了。又或者认为我把儿子带走后会见得少,要对他好点。
而我也基于前夫一直都带着儿子,是有感情的,奶奶对我儿子的态度也开始好转。留下来一定比跟着我好多了,思前想后,我放弃儿子的抚养权。而他为了和小3在一起,答应了儿子的抚养权给他。
3月,我们去民政局办手续了,开始2个月,他们还让我去家里见儿子,接儿子,谁知6月份儿子上幼儿园后他们就完全变了。

六月,儿子在女方工作的幼儿园上全托,由于担心我出现在幼儿园会引起别人对她的议论,影响到她在单位的名誉。女方就以她在那里上班的关系,与儿子的爸爸联手不让我去幼儿园接送孩子上下学,这样园方就不知道了。只允许我平时节假日见儿子。我曾与儿子的爸爸大吵过,说我亨有随时探视的权利,包括接送孩子上下学,但是他们却说(1)除非我要回孩子的监护权,否则不会让我出现在那里。如果我真的去了,对她造成负面影响,那她会让我儿子办理离园手续。又或者就会对我和我家人不利。又或者以后我再也见不到儿子。(2)我不拿回孩子的监护权也可以,就是我另外找一间幼儿园给孩子上,孩子的一切我来处理,我要怎样接送都可以了。(3)如果前面两条都不行,那么以后就不要提去幼儿园接送孩子的事,一直到读完幼儿园,不能出现在幼儿园。上小学后我怎样都可以(因儿子的户口还跟我,我户口所在有区重点小学,离婚后还没转到爸爸户口上。他家说先不转)。
我真的很愤怒很愤怒,,我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我和孩子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离儿妈妈 于 2010-10-23 16: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