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出国,假离婚成真。给小孩随他走吗,顺问澳洲移民流程。痛苦中。。这事发生在我亲姐身上,还得从多年前讲起。。。原姐夫平时与姐关系还算好,出国后认识旧情人(已移民国外多年)。旧情复发,借想给儿子移民。对姐说:先假离婚,再复婚。姐也幼稚,签了离婚,协议上写:儿子归男方,财产(也只有房子)儿子和姐一人一半。看到这时,相信很多JMS会说,老故事了。。。就算是假离,女方也该要求要全部财产。但当时真的是太相信男方了,她自责中。。。离婚后,男方一人出国跟旧情人结婚了,生了一女。姐因舍不得儿子,还长期跟儿子,家公婆一起生活,还算和睦。从不考虑再婚,单纯的,执着的带小孩上下课,补习,这样过了6年。。。。去年,原姐夫说要带去国外定居生活了,国外环境好。姐虽说不舍得,但还是让仔随他出国了。这一年多,仅小孩主动打过电话问候,其它男方家人没一个电话姐。前日(18号),全家从国外回来度假,还有一事,就是要姐去移民局签孩子的移民纸。从此孩子就是国外居民了(具体我也不清楚流程,反正类似这样)。可之前从没人跟姐说过。小孩出国后,姐就回乡下生活了。得知孩子回国,提前回到了广州,去了机场接机。男方见面仅说了一句:后天去移民局签字。。。这两天虽然与孩子相处,但姐明显感到孩子与自己生疏了,流露向往国外的意愿很强烈。。。男方家也有意避免小孩与姐相触,孩子也亲男方家。。。等等,让单纯的姐一下子也难以接受:前夫可以不要,但孩子自己亲手带家了十三年,现却如一纸相隔,如真签了今天签了正式移民证明。怀疑以后孩子极少见面了,或许仔大仔世界,即使回了广州,孩子或男方都不会让她们多接触,电话都没一个了。。。。姐当初天真签了离婚协议书,现房子出租款(约2000元/月)是姐唯一的生活费。。。今天与原家婆谈起时,家婆还流露出这出租费已经全部归姐暂收,没让一半归男家收,已是有益姐了。可怜姐当初离异后还在她家帮带孙,无怨无悔。。。。现有问题请教JMS:1.反正老公,仔她都没了,不如把房子卖了,各自拿半,长疼不如短痛。。。你家走你家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立木桥。但实话,房处闹市中,升值潜力极大。如现在说卖,男方家绝对不肯。时间也有限。。。。但不卖,姐就靠2000元/月租金过日子,卖了约全额值160万,即使一人一半。姐拿80万做其它投资,收益约不止2000元/月。2.趁没签正式移民纸,向男方家再要多笔损失费?这样做,姐在男方家的良好形象彻底没了,以后可能与仔也没来往。且今天也跟男方说了,男方:没门!转身就走!3.他们全家回来,听说是请了些假。我和你慢慢磨,看谁能磨得久,但这样的后果,不清楚,不看好。。。JMS或还有什么好建议?[ 本帖最后由 猴宝宝的龙妈妈 于 2010-10-22 19: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