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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了,不想让别有用心的人把这里变成吵架的地方。

29497352谈天说地

公道自在人心。那些造谣的人。天会收拾你的。

[ 本帖最后由 落雪无声 于 2010-12-4 14:44 编辑 ]
2010/12/02
全部回帖
age0414:
我觉得这件事情上,楼主有些博取同情的嫌疑。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楼主称自己是80年的,而父母已经是70高龄,难道你父母是四十多岁才生的你?二、其实,我也认识你们两位,你也是公务员,是妇联的,你老公纵然单位办不下公费医疗证,小孩挂靠在你单位也一样有得报销。三、既然说得你经济如此紧张,为何你刚刚才买了车。四、病婴之前你是送给你婆婆养的,在婆婆养的时间里,你也很少去看望,后来你才接回来的。五、你老公打你,好像不是因为小孩的原因,而是发现你生活不检点。六、现在你们也处于离婚阶段,你发这个贴无非是想博取大家同情分,想分多点家产吧?你是妇联上班的,对于维护妇幼权益其实更清楚过程,无谓在这里吵了。
查看原文
这是我最后回帖,一点点给大家解析了,也好拆穿这位马甲。回帖后我会删帖。
一、我父母确实70高龄,我妈今年64岁,十几年前中风,病退在家。我爸今年71岁。我爸身体不好一直到41岁有了我。
二、1、你既然说我是公务员,妇联是社会团体,群团单位,妇联是公务员吗?妇联确实是跟我单位在同一个办公楼,但很可惜,我不是妇联的。要造谣啊,还是先查清楚在造吧。
       2、我小孩医疗证早就办下来了,孩子2个月的时候办的,跟爸爸。只是他不肯把医疗证给我。
三、我是刚刚卖了车,不是买了车。如果我卖了车买了新车的话,保佑我开车上街撞死。
四、孩子在婆婆家的时候,我上班休息的时候都会去看孩子。没有一周例外。这点,妈网里好多妈妈都可以证明,她们都有跟我一起去看孩子。
五、我老公打我,是因为我把他告上他分局,让他丢脸。所谓的不检点,莫须有的罪名。
六、如果发帖可以分多财产的话,我想全中国很多人都会发帖了。还有,这位造谣者,财产本来就是我的,搞清楚,是谁分谁。
这位造谣的马甲啊,请你了解清楚事情在造谣吧。或者有本事的,你直说你是谁。不用开个马甲在这造谣的。

[ 本帖最后由 落雪无声 于 2010-12-4 15:22 编辑 ]
2010/12/04回复
我是不想把这里变成战场。就这样吧,谢谢大家。该澄清的也澄清了,
2010/12/04回复
这是我最后回帖,一点点给大家解析了,也好拆穿这位马甲。回帖后我会删帖。
一、我父母确实70高龄,我妈今年64岁,十几年前中风,病退在家。我爸今年71岁。我爸身体不好一直到41岁有了我。
二、1、你既然说我是公务员,妇联是社会团体,群团单位,妇联是公务员吗?妇联确实是跟我单位在同一个办公楼,但很可惜,我不是妇联的。要造谣啊,还是先查清楚在造吧。
       2、我小孩医疗证早就办下来了,孩子2个月的时候办的,跟爸爸。只是他不肯把医疗证给我。
三、我是刚刚卖了车,不是买了车。如果我卖了车买了新车的话,保佑我开车上街撞死。
四、孩子在婆婆家的时候,我上班休息的时候都会去看孩子。没有一周例外。这点,妈网里好多妈妈都可以证明,她们都有跟我一起去看孩子。
五、我老公打我,是因为我把他告上他分局,让他丢脸。所谓的不检点,莫须有的罪名。
六、如果发帖可以分多财产的话,我想全中国很多人都会发帖了。还有,这位造谣者,财产本来就是我的,搞清楚,是谁分谁。
这位造谣的马甲啊,请你了解清楚事情在造谣吧。或者有本事的,你直说你是谁。不用开个马甲在这造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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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者自清。楼主不用删帖,有的人是这样的,贱起来比狗都贱。让你放弃的人,都是针不到肉不知痛。孩子再怎么样,做父母的起码努力了,以后才不会后悔,才能活的坦荡。当然,如果你最后选择一条对孩子对家人都好的路,我们也会祝福,理解你的
2010/12/04回复
zihuazihua5楼
坚强的妈妈,祝福宝宝
2010/12/04回复
虽然没看到原帖是怎么回事.支持楼主吧.不要理无中生有的人喇~~
2010/12/04回复
唉!看来某位马甲居心叵测啊!
2010/12/04回复
可耻

LZ不要删贴
要曝光这样的男人
2010/12/04回复
唉,唉7 7
2010/12/04回复
9er9er10楼
继续关注

倾听~
2010/12/04回复
楼主如果问心无愧,不用删贴的。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2010/12/04回复
麦儿麦儿12楼
楼主真不应该删帖。
如果那个男人披着马甲因此造谣是非,还可以当证据。
2010/12/04回复
关注中,我LG也是JC,但是并不像你们说这个队伍的人说的这么的不堪,当初喜欢他和他结婚就是因为他人好,庆幸自己的LG不是这样的人,但是遇到这样的人应该坚强,坚持争取自己应得的
2010/12/04回复
更应该为孩子争取
2010/12/04回复
没看到原贴,不过孩子挺可怜
2010/12/04回复
如果真的发生了家暴.......其实在离婚诉讼上对受害一方是非常有利的啊

当时,首先是报警.然后是等警察到场.要求到医院验伤出法医证明.拍照留下证据.再后来是受暴力对待的一方到所属人民法院.以家庭暴力为理由提出离婚申请以及索取赔偿或其他方面的经济补偿.可就家暴事件再引申出抚养权归属问题.......由于家暴事件属于故意伤害范畴.只用伤达到一定等级.例如有骨折现象.属于轻伤的话.加害一方是要附上刑事责任.

这是我一位律师朋友和自己自考法律本科的时候多次对我提起和我自己多方收集案例后总结出来的有关发生家暴时的正确以及对自己有利的处理方法...

我不明白楼住为什么说法律对她没益处.因为如果一审结果不如LZ理想中.可以一直提起上诉.而且如果楼主在妇联工作那就更加好...可以借助妇联以及媒体力量向法院施压..就以双方提出的表明证据来看.法院是偏向调解..只要楼主一直坚持不和解,在身为受害一方.判决是对楼主有利的..

最后.不要一开始就认为法律对自己没效..觉得对方是公检法部门的人就有失公平.你要知道现在的媒体是强大的...就你的情况看来..还不太差啊情况.财产责任很好划分呢.除非你想得到比现有可能获得的判决结果更大的利益.那么这场官司就有点难道啦.
2010/12/05回复
bcligbclig17楼
当时,首先是报警.然后是等警察到场.要求到医院验伤出法医证明.拍照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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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场的jc知道家暴的一方是同行的话,他会让你留下证据吗??有没有听说过郑州发生车祸,报110,1个半小时到场,好象还有酒气。
2010/12/05回复
yolandeyolande18楼
无奈的事情,楼主以后要注意保护自己
2010/12/05回复
为什么要删贴,是真事就不怕别人讲
2010/12/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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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决了,删帖。。。。。。。。。

删帖了

删帖了

删帖删帖删帖删帖删帖

删帖了

删帖删帖删帖删帖删帖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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