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的哥,在广东乡下,几年前生一个脑瘫儿,比较严重那种,不会说话,不会走路,流口水,手跟脚收缩变形比较厉害那种,两公婆经营一家乡下极小极小的士多店以维持生活,生活极度困难,我看过几次孩子,也真够可怜,他们也不敢出来打工。今年清明回去,得知老公兄弟在今年把孩子放在一间疗养院那里,一个月出350元,可能申请向政府出一点吧,国庆节跟过年接回来。现在他两公婆比较轻松,一个人选择在家里看店,一个出来佛山打工。日子也慢慢好起来。看报道把那两个脑瘫儿亲手杀死的母亲,或许承受不了太大的压力,为何不能选择申请放在疗养院照顾呢?何必选择如此条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