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这条新闻真的好气!!!!!!!!!!!!原文是这样的:
23岁的李晴晴来自山东临沂,与丈夫一起在东莞塘厦的一间手袋厂工作。11月2日上午,她感到肚子痛,到塘厦医院做检查。
当天下午,经过B超、验尿等诊断,医生诊断为宫外孕,要求她马上做手术。
当天晚上7时多,李晴晴被推入手术室。“手术治疗单”显示,李晴晴腹痛原因疑为异位妊娠,需要进行“剖腹探查术”。经家属签字同意,切除患侧输卵管。
当晚8时许,主刀医生却走出手术室告诉田皓,“剖开肚子后,才发现是阑尾炎”,要求田皓重新签字“同意阑尾切除术”。
当晚9时40分手术完成。术后,该院妇科医生告诉患者,“由于经历过手术、药物等治疗,对胎儿肯定有影响”,建议流产。
该院医务股负责人杨专青昨日表示,从术前诊断来看,患者尿检呈阳性、B超显示附件及输卵管增大、且有停经史,种种依据判定患者可能是宫外孕,但医生实施“剖腹探查术”后证明,患者不是宫外孕,而是正常怀孕约一个月。
“这算不算医院误诊,还很难说,医院正在进一步调查。” 杨专青说,从目前来看医院没有责任。
这么一间大医院居然分不清什么是阑尾炎什么是宫外孕??这些医生是干什么吃的啊?牺牲的不止是妈妈的健康,还是一条小生命啊。一句话说“没有责任”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的,那惨被流产的孕妇怎么办? 真的好气,最近都好多这些让人揪心的新闻,这世界是怎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