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一个朋友,准备再婚,和男方各有一个儿子,但是协议离婚都给了对方(双方均是广州户籍,初婚一孩),所以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按照现在广州市的计生政策,这种情况能否合法生育二胎呢?是凭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的归属问题就可以办理准生证的吗?期待,专业人士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