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在上海华东模范中学考点外,一名考生因为自行车坏了,比准考证上规定2点45分迟到2分钟,不能进入考场。考生母亲又是求情又是下跪,考生情急下还做出过激行为,最终该考生未能参加考试。有人觉得特殊情况可以人性化处理,有人觉得规则不容迁就。你怎么看?
为高考,3年寒窗苦读,最后竟然因为迟到2分钟而没办法考试,的确是很值得人可怜的。作为家长来说,那更是一种痛心。但是,正如有的朋友所讲,规则就是规则,如果迟到2分钟都给给进,那跟迟到30分钟进场又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