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上周五的时候被粥烫伤脚了,昨天看到有点红肿就带去附近的南方三院外科5楼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费用23元,就是用点酒消毒后包扎起来。好心人提示我,说反正周五要换药,你现在叫医生多开一张单,交了钱周五早上直接过来换!不用排队~~我马上又去交钱了!
今天晚上儿子尿的时候尿到脚上的纱布,怕不卫生给他弄掉了,老公说不如现在去医院给他包扎好!结果我们去了门诊部挂号,要给我们一个病历本,我说不要,昨天那新的病历本医生根本一个字没写。护士很藐视我~~ 后来就去1楼门诊的外科,是一个年轻的医生,他问了情况,我就说我昨天开了单,给了钱的,现在只需要给孩子包扎一下就行!结果医生看了一下单,说不行噢!你这个单现在不能用,如果实在要包扎就要重新缴费,不然你们就明天过来再上5楼包扎吧!我说:“”你们同一个医院,同一科室开的单都不承认?何况我儿子那么小才9个月,你叫个护士给他包扎一下就好了。那么简单你们医院都不能做吗?“医生说::不一样的”...............
我靠,无语............*&*(&&%……&%……&%……&%……%¥%¥%……%……好想骂人噢!!同一医院,同一部门开出的单,居然不承认!我们大晚上跑过去,那么大的医院都不能给小孩简单包扎一下,何况我们还已经给了23大洋都不行!!!……*(&*)(*()(*)*()**&……&……我只能回到附近的要钱买了纱布给他包起来,明天再去医院了。
现在的医院啊,什么医德!没钱就是不行,就算给了钱也不一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