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主要看你公婆是怎么想的。由她们出面或者你老公出面去弄比较好。其实我觉得分家。女儿也应有一份的。 ...公公从一开始就说,这房子不会分给女儿,留给儿子的,去年也是公公要求转入自己的名下。现不是分家产的问题。这是个房产要怎么转回他自己的名法律保护
楼主,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虽然是女儿,虽然说也是应该的,但她毕竟在父母最有需要的时候给了这2万块,04年的2万还是比较值钱的,跟现在的钱不能比。也就是说当初在买这个地皮的时候,你小姑,至少是出过一份力的,她是有功劳在里面的。你小姑不是外人,是你老公的亲妹妹,反过来,如果你有兄弟姐妹,你不会也认为你的哥哥是你的所谓外人吧,我觉得楼主需要考虑的是自己如何努力的赚钱,至于你家公的财产,老人们都会有自己的考虑,他爱给谁就给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