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手头上有两家公司的大病险计划(都是香港的),也分别要了一些疾病的定义,一家定义的比较简单,一家比较繁琐,列出很多条件。虽然觉得好像简单一点好,但是不是理赔的时候真的就没有其他任何要求了?还是说定义清晰一些,以后理赔万一扯皮了还可以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