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儿子出生以来,受保姆多番“惊吓”和“威逼”,我下决心要在老公或我上班的附近另觅新居,好照顾那做不了饭的公公。经历两年多的折腾,最终放弃了原则之一——不要高层,买了个楼梯楼8楼,只为了那62方的建筑里塞着三个南向的房,两个房间都带阳台,可以尽情地晒我的被子。想着那满床阳光的味道,美得冒泡啊!而且还是东南单边的,光线哪个好啊!总觉得有小孩的必须房子开阳些,以后心理会阳光些。
从老公此一次看,到签合同不到一个星期,最终以接近94万的价格成交,中介费都花了我1.5万。期间斗智斗勇省去一万字,最终以我们稍亏成交
没办法,本人容易头脑发热。接儿子了,明天更施工队的敲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