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搬家的事情忙晕了,租的房子六月份就要交还给房东,因为他之前就通知说房子卖了。新房子又还在整改中,准备赶在六月初搬家。谁家家公给我们算了个搬家的日子是农历七月初八,可以开灶起火,即是明火煮饭的日子是在明年。这下纠结了。决定不顾一切的搬家,这是必行的。已经给下令要搬走的的了,没办法。但是因为开伙这问题和LG有点小别扭。这大半年啊,难道就天天快餐,或是水煮菜?我能再一次不顾一切开伙么、?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