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公的姐的女儿双方家长见面,叫上我们一家去吃饭,男方是怀集那边的,家庭环境很一般,到场我们这边大人小孩一共9个人,席间每个人都给了个红包,我在哄宝,男方妈妈派红包给我我还说我们这里只是给当事人父母,其他人不用给的,我说不用了,对方执意要给,说他们那边是这个规矩,接过红包没留心厚度,后来听那些小孩说每封都是800,我说我的妈呀,这么多,我们一家拿了三封,2400耶,吃吃餐饭还拿人2400,我实在过意不去,但吃完饭人家已回家啦,只能改天回礼了,怀集那边真的有这种说法吗?在场每个人都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