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广州工作多年,因个人原因户口一直在外地,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不能购买生育保险,06年底换工作到开发区,开发区规定外地户口可参加生育保险,劳保关系转入新的单位后,我的生育保险得以解决.07年中我生个可爱BB,但生育保险累计只有8个月,为此我不具备申领生育津贴的资格.现在我的生育保险费用每个月还在交.我很费解?觉得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