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据2016年9月29日通过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剖腹产共可以享受208天产假,即:法定假98天+奖励假80天+30天难产假(剖腹产)=208天。休产假还没结束的产妇也可以按新规继续休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