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把海珠区的房子放在了中介那里挂牌,因为和老板娘是朋友,自然很信任他们,但是她说现在房管局规定要签独家才可以放盘,大家那么熟我们自己也没有多想就签了,她意思一下给了我一百块,说是三个月内卖不出这个价格,那一百就是我们的。我们笑笑,现在怎么会卖不出去呢!房子有心要卖,但是她一直压我们的价格,165,168,170这样达不到我们的心理价位当然不卖了。中介每次打电话来就是压价压价再压价,最后170万问我意见我说要问一下我老公,他同意的话就可以。我老公说同意过去谈一下价钱,他们自己就收了人家的定金,然后就说我们违约,哪有中介可以私自收定金的吗?然后刚刚收到一封中介发来的律师函,说什么限定五日内去签合同否则按6%合同赔付违约金,当时签那个独家就给了我100块,合同上写了最低卖175万,我们心理价位是180万,凭什么你们说楼市最高的就是最高点呢?所以告诫各位无论是朋友还是一般的中介,叫你签什么独家都不要签,否则就是自己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