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又看了一个给婆婆欺负的帖子。好气愤,大家说有什么办法联合起来,在社会上做舆论,恶批公审那批以老卖老,不讲道理,贪得无厌的老太婆。注:我生了个乖女,以后不会是人家婆婆。 [ 本帖最后由 tongtongma 于 2008-4-6 18:26 编辑 ]
我的房子绝对是我们一家三口的领地。她的女儿,36岁,至今未婚,住在我这套2房一厅的房子已经6年了。试问你们当中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包括我PP也做不到。我GG也有一个几十岁的妹一个人住在乡下,不见她有本事接来住?提都不听她提过,是哥嫂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