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院方的态度,网友觉得这是在推诿责任:
班班 :这么明显的缺陷产检都不能发现,太说不过去了,医院的失职,害了一个人一辈子,也害了一个家庭。应该要医院负全责赔偿。
KK :机构部门动不动就拿第三方来推托责任,这明显有欺负小市民的嫌疑。虽然不能说检查就能做到百分百,但是如果严谨认真的态度去做事,总会发现些异常吧。
一个人走 :B超什么并不能百分之百的检测到问题,有一点说一下就是医院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态度比较恶劣。

1337639婴幼育儿
最近,深圳一位刘女士十分困扰,因为她生下的女娃先天性缺陷,孩子左肾缺失,左脚严重内翻畸形。这是刘女士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她十分重视,怀孕期间,她一直按照医生的要求,认真做产检,不曾落下一次产检,孕期产检也十分顺利,唐氏筛查、四维、基金检测均显示孩子没有任何问题。
刘女士腹痛临产之际,医生给她做了一次检查,结果显示孩子左肾区未见明显肾脏回声,怀疑左肾缺失,可孩子即将出生了。经检查发现,生下来的孩子果然是左肾缺失,并且左脚畸形。



刘女士觉得十分震惊,自己明明依照医生吩咐做齐了所有产检,为何出生的孩子却是畸形的呢?她认为这是院方的责任,医院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院方认为婴儿畸形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超声波并不能检查出所有的畸形,会有一定的误差,院方建议刘女士应当理性维权,尽快找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医疗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协调赔偿事宜。
对于院方的态度,网友觉得这是在推诿责任:
班班 :这么明显的缺陷产检都不能发现,太说不过去了,医院的失职,害了一个人一辈子,也害了一个家庭。应该要医院负全责赔偿。
KK :机构部门动不动就拿第三方来推托责任,这明显有欺负小市民的嫌疑。虽然不能说检查就能做到百分百,但是如果严谨认真的态度去做事,总会发现些异常吧。
一个人走 :B超什么并不能百分之百的检测到问题,有一点说一下就是医院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态度比较恶劣。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在2012年发布的《产前超声检查指南》,主要是筛查卫生部规定的六大类严重结构畸形,分别是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可以看出,刘女士新生的孩子所出现的病症并不在这六类之中。
有专家称,超声检查是一种辅助检查,并不是所有的四肢畸形都能查出来。检查过程中孕妇腹部的肥胖程度、胎儿的活动、胎盘的位置、羊水量等因素都会制约产检的结果。
那医院是否真的无需担责了呢?刘女士提供的37周的B超单上,上面清晰地写着双肾可见,双肾大小形态正常,双侧肾盂无分离,孩子明明没有左肾,检查结果却显示双肾大小形态正常,这属于无中生有,说明医院的诊断出错了。虽然孩子肾缺失并不是医院导致的,但医院检查的出错却令刘女士失去了决定是否继续妊娠的机会。
在我国,也曾有产妇由于医院在产检过程中疏忽,没能及时发现胎儿肾缺失,而向医院索赔成功的案例。2012年王女士在产检正常的情况下生下了一个右肾缺失的婴儿,王女士一家遂把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审判认为,医院在对王女士孕期检查过程中,因未告知产妇婴儿右肾缺失,致使患有先天性右肾缺失的胎儿出生,经鉴定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应赔偿精神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据医院的过错程度酌定为3万元。
刘女士和王女士的案例如出一辙,在产检的过程中,医院都告知胎儿双肾无异常,生下来的孩子却缺少了一个肾,这当中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近些年,我国畸形儿的出生率越来越高,据统计差不多每30秒我国就会诞生一个畸形儿。对于畸形儿的预防,世界卫生组织曾提出先天性异常初级预防包括:
1、通过日常口服营养品或在小麦或玉米粉等主食中增加相应含量,改善妇女在整个育龄期间的饮食,确保在饮食中充分摄入维生素和矿物质,特别是叶酸;
2、确保母亲戒除或限制有害物质的摄入,尤其是酒精;
3、通过咨询、体重管理、饮食以及必要时注射胰岛素控制孕前和妊娠期糖尿病;
4、妊娠期间避免接触有害环境物质(例如重金属、杀虫剂等);
5、确保孕妇接触任何药物或医疗辐射(如成像射线);
6、提高儿童和妇女的疫苗接种覆盖率,尤其是风疹病毒疫苗的接种。通过儿童期接种疫苗可预防风疹。至少在妊娠之前一个月,可为尚未接种疫苗并且在儿童期没有风疹病史的妇女接种风疹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