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公告称,由于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上证所无法与在本所上市的四川、重庆上市公司取得联系。根据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规定,决定自2008年5月13日起,对下列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直至公司刊登公告后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