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完报纸,越想越觉得郁闷,说的是一家三口在正佳广场的大椰丰饭吃饭,在吃饭的途中小朋友的脚被桌子底下的小老鼠给捉伤,看了N次医生,花了近五千多,并且家长误工费等等都差不多亏损上万。。。酒楼当初说不是食品问题不负责任,只是顺便给了一部分钱,后来家长都告上法院了,法院才判赔五千多医药费。。。我真怀疑是不是一窝的。。。太离谱了。。 那一家,我吃过N回,越来越想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