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9月购房,已取过一次公积金,我们夫妻二人已办理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登记证”,现在已差不多半年了,准备第二次提取公积金。请问:1、是不是要回到办理的建行取,还是无论哪个建行都可以取?2、需要带些什么资料去,是不是只要带“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就可以了?3、有什么程序?4、是不是一满半年即刻可取。谢谢各位JM,等钱装修。[ 本帖最后由 小六生妈 于 2009-3-10 20:2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