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还没到下班时间就接到一朋友来电:刚接通电话里就只听见哭声, 朋友一直在哭, 我就知道没有好事情了.原来朋友的双胞胎小女儿已经走了, 只留下大女儿在甜甜的睡着,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我看到朋友的那一刻我不禁也失业哭了出来, 而她更是一直没有止住声音,东西也不肯吃.嘴里一直说着: 结果可以不是这样的." 原来在生产的过程中出现了小问题, 导致BB出生后严重缺氧. 一生出来就已经去急救了. 但结果是徒劳.我朋友很伤心, 失去爱囡的痛我们都能体会, 但对于医院的失误感觉很不应该.朋友前天到某医院, 和医生表示说想顺产, 之后照了B超:医生说一个头位,一个TUN位, 可以顺产. 然后没多久就进了产房间, 因为第二胎, 大女儿很快就出来了. 然后医生照了B超说脚向下, 就叫我朋友用力, 谁知道一会出来的是BB的小手. 这一下完了, 医生傻眼了, 因为他们搞错了BB的手和脚的位置. 立刻把小手给放回去. 说准备剖腹(BB是横位). 然后一大群医生围着我朋友, 不知道怎么的最后又说不剖腹了, 顺产, 然后他们就想方设法的在我朋友肚子子搞来搞去, 估计是想把B的位置移动过来吧. 到最后终于也顺产出来了, 但据说有心跳但呼吸微弱. 然后所有的人都跑去抢救BB了, 没有人理我朋友. 之后就去急救了...肚子被淘来淘去, 我朋友都痛死了, 但还清楚的记得接生的医生说:" 完了, 是手, 不是脚..." 这就证明了这是医生的失误, BB在肚子里时间太长导致缺氧. 三天之后结果出来了, BB不行了, 然后医生问我朋友是带回去还是交给医院处理. 就这样BB被处理掉了.朋友一直说很冤, 结果可以不是这样的. 所以想追究医院责任, 但因为BB已被处理了, 而且也没有什么证据, 不知道还有没有用. 而且历史以来医疗事故追究难的问题一直存在...朋友们请给点建议吧, 为BB找回公道. 要知道我朋友盼得多苦, 还没尝尽当妈的喜悦, 却要承受失女之痛...PS: 虽然我朋友是没有准生证, 但那绝对是一家正规的医院, 在广州市中心的,至于是哪家就暂时不公布, 我朋友是熟人介绍去那里生的. 而且我朋友也一直有做产检, 但不是在这家医院...补充: 朋友说了, 大囡出生以后, 医生在旁边一直用B超照, 确认胎位正常才叫我同学用力的, 其间有两个医生一直按住我朋友肚子防止BB走位, 在发现出来的是手而不是脚时, 医生才大叫:" 是手, 不是脚..." 所以医院应该付很大责任...[ 本帖最后由 我的最爱 于 2009-3-17 23: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