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市民港澳买到假货可在本地维权投诉
8041谈天说地
根据《宣言》,消费者在粤、港、澳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委会投诉。以前,市民在香港、澳门旅游购物时,出现消费纠纷后,只能到当地消委会投诉。如果已回到广东,则需回港澳,动辄需花费两三天时间,今后这一现状将得到改观。
据悉,广东省消委会已与香港、澳门消委会签订协议,建立粤港澳合作维权联席制度,共享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源。粤港澳三地消委会中任何一方在接到移送的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尽快将结果函复对方或向对方提供意见。
广东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措施的出台,为三地市民在异地消费遭遇纠纷时,在维权方式、途径上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从而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2010/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