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标题我和身边的几位同事妈妈都表示非常惊讶~~
我们小时候的压岁钱都是交给父母保管的,现在孩子的压岁钱也是乖乖地让我们“没收”的。。
原来,我们妈妈犯法那么多年了,自己也是。。
对于孩子的压岁钱,度娘的解释是:大人给孩子发“红包”属于赠与性质,与孩子之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关系,“红包”一经孩子接受,赠与合同就依法成立。有的父母认为,他人给孩子压岁钱毕竟只是名义上的,孩子只不过是充当了大人之间人情来往的桥梁而已,这种认识是不对的,“红包”给了孩子,其所有权就属于孩子的了,家长无权予以没收。
问题是,小孩子无法正确管理自己的压岁钱,如果管不好的话可能会做错事或者养成乱花钱的坏习惯。我们只是帮他们收起来,将来也是用作学习生活之用。难道是我们错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