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已经上完6个月的幼儿园(早教中心的托管班),要退回多交的餐费和托费的时候,被告知6月的半个月托管费没得退回,因为儿子6月患了手足口,只上了8日学,早教中心规定如果一个月上8日以上就按整个月算托管费,8日以下就按半个月算。我想想我是算好的啊,怎么会算错呢?明明6月就上了7日,一看清单,原来早教是由孩子回校的第一日开始算月周期(这个规定我之前有签字,但没有给我一份,所以忘记了),我儿子第一日是3月2日,所以就从3.2-4.1,4.2-5.1,5.2-6.1,6.2-7.1这样算。但我的理解不同,因为3.1日是刚好星期日,我才没有送儿子回校,我觉得应该从3.1日开始算月周期,按一个自然月来算。因为6.1日儿子没有上学,7.1日儿子有上学,而刚好超过了8日,损失了半个月的托管费,整整1000大洋啊。求助各位妈妈,我这样有理由去争取拿回这半个月的托管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