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分顺产与剖腹产的假吗?
我所知是国家规定的,对于各企业自己规定的就不知道罗。 一、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十五天);
二、二十三以后生育有晚育假十五天;
四、承诺生一个并办独生子女证的还有奖励假三十天;
五、享受产假之外,还可再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规定假期。 但经请事假享受哺乳假后不再享受年休假。
六\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两者不可重计)
七\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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