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岁 236元一年
意外身故、残疾 | 20万元 | 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则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医疗 | 10000元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疗(门诊或住院),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及其它渠道获得的补偿后,对其余额按100%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
意外/疾病住院医疗 | 10000元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90日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按80%比例给付保险金。 |
住院津贴 | 意外住院津贴160元/天(疾病100元/天)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90天后因疾病导致住院的,①意外住院津贴160元/天,3天免赔,每次限90天,年度累计给付限180天;②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住院,给付住院津贴100元/天,3天免赔,每次限90天,年度累计给付限180天。年度累计最高28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