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鸡精和味精有什么不一样?
“鸡精”这个名字起得非常成功,再配以包装上画的大母鸡,给人感觉鸡精是“鸡的精华”。鸡精的销售,也大有取代味精之势。
鸡精的主要成分还是味精,只是味精是单一的谷氨酸钠,而鸡精是一种复合调味料,其中的谷氨酸钠含量在40%左右。
鸡精中除了味精之外,还有淀粉(用来形成颗粒状)、增味核苷酸(增加味精的味道)、糖、其它香料。严格说来,还应该有一些来自于鸡的成分比如鸡肉粉、鸡油等等,来产生鸡的味道。但是,由于来自于鸡的成分比较贵,为了降低成本,厂家可能完全不用鸡的成分。所以说,你买的鸡精中是否含有来自于鸡的成分,完全取决于生产厂家,消费者基本上不可能从产品来进行判断。
不用鸡肉成分,鸡精中的“鸡味”来自于鸡味香精。鸡味香精跟鸡也没有关系。
味精的成分单一,在食物中主要增加“鲜”味。鸡精的成分复杂,一般而言,“香”味更浓郁一些。
鸡精厂家鼓吹味精的危害来促销鸡精,基本上是欺人之谈。鸡精的主要成分也是味精,如果味精有他们所说的危害,那么他们如何在鸡精中消除?
即使近年来媒体频繁宣传味精的危害,讲求原汁原味、打开味蕾的中国人也越来越多,中国仍是当之无愧的味精第一强国。
中国人有多爱吃味精?
美国著名信息提供商 IHS 给出了答案——2014 年全球共消费 320 万吨谷氨酸单钠(味精主要成分,除少量用于医疗外,绝大部分作为饮食调味剂),中国一国的消费量就达到 176 万吨,占总量的 55%。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中国味精强国的地位并非来自人口优势,人均消费也稳居世界第一。
按通用的化学物质摄入体重比计算,中国人平均每天食用味精量约为 57 毫克每千克体重,也就是说,一个体重 120 斤的成年人平均每天就要吃掉 3.4 克味精,约为一小勺的量。
这个数字远远高于西方,是英美的 10 倍,同处东亚文化圈、烹饪手法和味觉相近的日本、韩国也只有中国的一半。
01.中国人民为什么这么热爱味精?中国人对味精的爱超过日本,显然不太正常,因为味精是地地道道的日货——1908 年,味精由日本化学家池田菊苗发明,世界首家生产销售味精的也是日本的味之素公司。
其实人体人体能够体验到的基本味道之中,有一种叫做“鲜”。亚洲人很早就用各种浓汤作为调味品,来增加食物的“鲜味”,比如鸡汤、骨头汤、海带汤等等。
谷氨酸盐是谷氨酸的盐。谷氨酸是组成蛋白质的20种氨基酸之一,广泛存在于生物体中。但是,被束缚在蛋白质中的谷氨酸不会对味道产生影响,只有游离的谷氨酸才会成为谷氨酸盐,而产生“鲜”味。
总的来说,味精是一种氨基酸钠盐,本质上是一种提供“鲜味”的天然产物。
02.味精的安全性争议
1968年,有个叫Ho Man Kwok的家伙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描述了自己吃中餐时的奇怪经历,大致是说开始吃中餐之后15到20分钟,后颈开始麻木,并开始扩散到双臂和后背,一般持续两个小时左右。这篇文章引发了世界性的对于味精的恐慌,被称之为“中餐馆并发症”。后来的科学研究没有证实“中餐馆并发症”的存在,Ho Man Kwok的故事也就一直象民间传说一样流传。人们倾向于相信一种东西的危害,关于味精安全性的争论也就一直没有停息。
以下是科学道理,不喜可略过。
1959年FDA基于味精已经长期被人类使用而给予了“GRAS”的分类。GRAS是“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的缩写,是FDA分类中最安全的一类。70年代,FDA重新审查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结论是在通常的使用量范围内,味精没有安全性问题,但是推荐对大量食用的影响进行评估。1986年FDA的一个委员会评估食品对过敏症的影响,结论是味精对普通公众没有威胁,但是少数人可能会有短暂症状。1992年美国医学协会认为“任何形式的谷氨酸盐”都对于建康没有显著影响。1995年FDA的一份报告认为“有未知比例的人群可能对MSG发生反应”,并且列出了诸如后背麻木、头疼、恶心、呕吐等等一些可能的症状。198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把味精归入“最安全”的类别。1991年,欧盟委员会食品科学委员会确认对于味精的“每日可摄入量”分类为“无定量”(欧盟体系的最安全类别)。
对于味精的副作用,科学上争论较多的是“兴奋毒性”的问题。实验都是基于动物的,由于动物与人类的差别,以及剂量问题,科学界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结论。
总的来说,食品监管机构认为至少在调味料的使用量上,味精对于人体没有危害。另一方面,许多报告和个案列举了味精的种种危害,但是这些危害还缺乏可靠的科学实验验证,因而没有被监管机构接受。
所以,严谨一点,味精的危害其实没有什么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