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要分割财产么?大家把收入都说清楚,房子谁付了多少钱,孩子抚养费都说清楚,我看他们也未必能得到什么益处。
楼主mm太好欺负了,要我就不怕事大,直接扔行李,把门锁换了,让两个极品走人,分开住都便宜他们了。
11年的感情呢,怎么能说散就散?父母的义务也就18年罢了,何况你们都有了宝宝。


今天带妞妞去**拍片片了,没有去离婚。LG死活不同意让我感觉到他对家庭和女儿的责任心,我们也达成一致了,五一以后就搬出来住。再过一个星期,是我跟LG在一起十一周年,为了女儿,为了家庭,我不会再轻言放弃,感谢MW姐妹的开导和支持,我会更爱我女儿的!
[ 本帖最后由 wenwenxyh 于 2009-4-4 21: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