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南方1台的《拍案惊奇》,讲一个出生才二十多个小时的BB给人抱走的案件,还好第二天就给公安找回来了,但深圳的另一个3岁多的小男孩,父母悬赏20万,还是至今没找到,节目结束时,主持人江涛说,全国每年有二十万的婴幼儿或儿童失踪。天啊,好恐怖的数字啊,大家真的要小心注意啊。[ 本帖最后由 wym328 于 2009-4-8 09:49 编辑 ]
我高中同学的同事的儿子五岁时不见了,六年后夫妻俩在佛山祖庙的人行天桥上看到个乞丐就是他们的儿子,但一只手和一只脚已残疾,夫妻俩跑到派出所报案,阿SIR说是不是残废了,如是的话就当作没看到吧,不然要照顾一辈子的,夫妻俩说做不到,阿SIR让他俩回去给那乞丐100元,当有人出来收钱时,就抓人解救了那已11岁的孩子子,现夫妻照顾着,但小孩子的一辈子就这样给毁了,父母也给。。。。。。
建议加重人贩子的刑罚,像当年新中国禁毒一样,发现一律处于死刑。重典之下才有威胁力。同时所有乞丐一发现一律抓去收容所,然后小孩要做DNA 核查。建议为不见小孩的家庭建立全国联网DNA资料库,这样就容易找到遗失的小孩了。
我上年也听别人讲过现在这人贩子用**将抱住BB的大人迷了后,就抱走BB,太恐怖了,我将事情跟PP讲,她以为我这样讲是想暗示他不准带BB出街,话我要收埋个仔来养,其实我讲她听的目的是要让他知道真有其事且出入要注意7
双子宝宝的妈妈:建议加重人贩子的刑罚,像当年新中国禁毒一样,发现一律处于死刑。重典之下才有威胁力。同时所有乞丐一发现一律抓去收容所,然后小孩要做DNA 核查。建议为不见小孩的家庭建立全国联网DNA资料库,这样就容易找到遗失的小孩了。查看原文赞成!!
我不明白国家明明规定适龄儿童要上学的不是,为什么没有政策出来干涉这些在街头行乞丐的小孩子?如果立法不允许这些小孩子在街头乞讨或者卖艺什么的,见一个抓一个,人贩子还可以把小孩这么折磨吗?如果人贩子说那是他的孩子,那么可以通过DNA来检测来确认再处理,不要因为人贩子说是自己的孩子就什么就不再过问了.说到底我还是觉得国家也没有真正的完全的做到保护未成年啊!试问天下有几多的父母会那么狠心在大冷天不让孩穿暖趴在地上讨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