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工作单位,买不了社保,怀孕了想离职,生育津贴怎么办?
1358773怀孕妈妈
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社保:刘生Q,Q:九一九八一0七六六,电,话:一三五五六一五三三七五
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009/04/19
全部回帖
目前,电脑对人体生理和心理方面的负面影响已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为此科学使用电脑,减少电脑和网络的危害是十分必要的。
2009/04/26回复
顶一个
2009/04/30回复
不错...
2009/05/06回复
各位准妈妈...小心感冒.....
2009/05/16回复
明天是六一节哦. 各位有什么节目呀
2009/05/31回复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医疗报销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4、一次性补贴.。
联系方式:
广州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手机:15913161581
Q Q: 710760806
邮箱:710760806@qq.com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806室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医疗报销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4、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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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591316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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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3回复
火红的太阳又来啦,大家注意点哦..
2009/07/03回复
津贴

2009/08/03回复
防暑要做好呀...太阳好猛
2009/08/18回复
天气转冷.多注意保暖
2010/12/03回复
谢谢分享,学习了~~~~~~~~
2010/12/24回复
国家待遇还不错的.
2011/04/14回复
生小孩还有赚.
2011/06/16回复